体育课教学部教学检查、听课制度
日期:2018-03-18 11:28:42 发布人:admin_tykjxb 浏览量:5
教学检查、听课、评课是了解教师教学情况,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。为了保证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订如下制度。
一、每学期由教学部对教师进行2至3次教学检查(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、授课计划、教学秩序等);每学期中对教师教案进行1次检查。教学部对检查情况作记录,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,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,令其立即纠正。
二、部主任、教研室主任及全体教师都要坚持经常性听课、评课,教学部每期组织2次以上集体听课,作为教改活动之一,听课后组织评价讨论,并有记录。
三、原则上要求部主任每月听课4次以上,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,教研室主任每月听课2次以上,其他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5次以上。
四、每次听课都要做详细记录,填写评课意见,并通过有关途径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。
五、没有上课的青年教师在上课前应跟班听课10节以上,才允许上课。
六、听课的记录本要妥善保存好,每学期末统一交系部(教务处、评估处)检查统计,作为学校了解教学情况及教师(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)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。
体育课教学部
2018年3月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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